患者许XX,女,38岁,是临高县临城镇头星村居民,常住三亚市天涯区椰风巷,为长期在三亚第一市场售卖和乐蟹的市场从业人员。
根据患者自述其发病前14天内活动轨迹:
1月18日到儋州市光村镇。
1月19日上午由李XX送到临高县临城镇工会对面附近的海南粉店吃早餐,再坐三轮车到兰河村明珠酒店附近的海鲜店吃面,在沿江北路的越丰宝宾馆大厅等车后于当天中午坐车抵达海口市美兰区三江农场派出所附近吃入宅宴席,下午17:00时返回越丰宝宾馆大厅,晚上19:00-20:00时在临高亿佳超市后面的我家酸菜鱼菜馆吃饭,并由朋友李XX开车到儋州市光村镇。
1月20日至2月3日在三亚居住并仍在三亚市农贸第一市场摊位卖海鲜,期间曾在市场对面儋州老板开的水果店买水果和在住处附近的客来湾海鲜店打牌。
1月29日出现咽痛,1月31日出现发热(38.9℃),在海鲜市场隔壁药店自买感冒药服用。
2月3日中午,该患者与李某某(光村镇油行村人)、徐某某(住光村镇上)从三亚开车经东线、万洋高速,于18:00左右到达光村镇。之后感觉身体不适,于20:00-22:00与王某某(住光村镇上)到光村镇卫生院看病,当晚住在王某某住处。
2月4日11:00-13:00,该患者到光村镇卫生院治疗。下午在光村镇活动。晚上开车到那大并于21:46在新苑花园小区D18号的观澜上品国际酒店入住。
2月5日15:00该患者在观澜上品国际酒店退房,之后到佳华市场买菜,回到佳华小区14栋用晚餐。18:00患者与李某某返回光村镇,晚上在光村镇银滩湾酒店入住。
2月6日10:30李某某送患者回临高,之后李某某返回光村。患者到临高县人民医院就诊,被隔离治疗。2月8日确诊,转送定点医院治疗。
2月7日16:00该患者密切接触人之一的李某某前往海南西部中心医院就诊。
2月8日,临高病例确诊后,李某某被隔离观察。
2月9日上午,李某某出现发热症状,已被当做疑似病例收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