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海南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临高正式启动失业补助金申领工作。在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最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满足条件的人员可选择网上申领或现场办理。
申请对象
(一)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失业停保(不包含2020年2月及以前失业保险处于停保状态且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重新缴费后再失业停保)、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停保时间以最近一次用人单位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的时间为准。
注:不办理失业登记。
发放标准
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其中,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每月1200元标准发放;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每月800元标准发放。
发放途径:失业补助金将统一发放到个人社会保障卡中。
申请期限: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
申领方式
可选择网上申领或现场办理:
(一)线上办理:1.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 http://ggfw.hainan.gov.cn/
2.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3.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
(二)线下办理:1.办理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办理。
2.办理流程
(1)申请人现场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表》提交;
(2)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当月底发放失业补助金到个人社保卡(不代缴医疗保险费)。
3.办理地点
临高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临高县临城镇市政大道怡澜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4.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28277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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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高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