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1+5”市县物流运输车辆进入我县的通告
(临通告2022年第98号)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以及“对物要保通保畅、保供稳价”的要求,统筹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和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现将“1+5”市县(即三亚、儋州、陵水、东方、万宁、乐东)物流运输车辆进入我县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持有《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的车辆统一从美台互通、福山互通福马大道防疫检查点进出我县。
二、通信行程卡无“1+5”市县行程轨迹且持有《通行证》的物流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在防疫检查点经常规防疫检查,体温检测正常、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扫完地点码后予以保障通行。三、持有《通行证》运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原则上不进入中高风险区从事运输作业,可在美台高速路口海南盛源实业物流中心接驳站卸装货并转运。特殊情况请咨询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0898-28355880。四、对进入我县有“1+5”市县行程的货运司乘人员,在通过防疫检查点时进行抗原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做好登记后放行(有效期24小时),抗原检测结果由司机本人拍照留存,照片应清晰显示检测时间、检查点地址、身份证、驾驶证及抗原检测结果。如发现抗原检测呈阳性原地就地隔离,并由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隔离,经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放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则按阳性感染者处置。临高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