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创建“放心消费单位”授匾仪式,为15家“放心消费单位”和1家“放心消费商圈”授匾,进一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仪式现场宣读了获誉企业名单,并现场为临高城市购物公园、临高万家惠超市、临城维也纳酒店等企业代表授予“放心消费商圈”和“放心消费单位”牌匾。
临高城市购物公园物业公司经理吕小妹:作为第一批获得放心消费商圈荣誉的企业,我们会倍加珍惜此项荣誉,按照放心消费商圈的要求来经营和管理,为营造临高诚信、文明、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县市场监管局根据2022年“放心消费在海南”的工作要求,在县放心消费创建办的指导下,用时3个月在我县开展创建工作,经省放心消费专家组综合评定和验收,我县15家经营单位被评为“放心消费单位”,临高城市购物公园被评为“放心消费商圈”。
县市场监管局东门所副所长王糠: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活动,全县市场秩序更加规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意识普遍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消费纠纷解决渠道进一步畅通,我县营商环境得到了优化,对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和我县”三区一园”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月1日,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创建“放心消费单位”授匾仪式,为15家“放心消费单位”和1家“放心消费商圈”授匾,进一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来源:临高县融媒体中心)